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到林旭的话小女孩儿诡异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不光是林旭,就连车厢里的其他诡异也是一脸懵逼!而车厢里包括李晓晓在内的三名人类玩家则是没听明白。
契约是啥玩意儿?
虽然几个月之后和诡异契约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可是现在即便是官方的相关部门对这件事也是一知半解。
就比如说的的确确有一个官方的人员在第一次参加诡异任务的时候便阴差阳错的和一个诡异契约,但是回到现实世界后专家们不管怎么研究或者是分析也没能搞清楚这个所谓的契约到底是怎么个原理。
“我……”
小女孩儿诡异还是有些犹豫。
车厢里鸦雀无声,似乎所有的诡异或者人类玩家都想知道这件事最后的结果!
“如果你给我契约,我保证以后会给你提供充足的阴气,最起码不用像现在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林旭心里不由自主的感觉有点违和,因为现在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凶悍劫匪跟一个十来岁的小萝莉说“你跟我走吧,叔叔给你糖吃”!
听到林旭的话小女孩儿这才做出了决定。
“好…好的。”
“成交!”
说完林旭手中的沙漠之鹰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把军刀,只见他割破了自己的手掌,红色的血液瞬间流了出来!
新鲜血液的味道让整个车厢的诡异都蠢蠢欲动,但是也只能是想想,毕竟那五十发弹容量的弹鼓不是它们这些诡民和诡兵能够承受的住的!
划破自己的手掌之后,林旭把手中的军刀递到了小女孩儿诡异的面前。看到林旭真的想要和自己签订契约她倒是也没继续犹豫,同样是划破了自己的手掌,只不过和林旭流出的鲜红色血液不同,她的血液是黑色的。
紧接着一人一诡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阵阵阴气在他们的身边升腾起来,然后下一秒,一切又回归于平静。只不过一人一诡之间已经成功建立起了某种联系。
可爱过敏原小说全文番外_乐知时宋煜的可爱过敏原,? 《可爱过敏原》 作者:稚楚 作品强推:因事故失去双亲的乐知时从三岁起,就寄住在宋煜家中,受到宋煜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健康快乐地长大。为了保护他,身为兄长的宋煜在外不愿意公开和乐知时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直到开学典礼的那天,突发过敏性哮喘的乐知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地不起,演讲的宋煜冲下台去,众人才知晓他们的关系。...
上辈子林俞为了个男人和家里决裂远走,被背叛,被人踩在脚底肆意侮辱,死后空荡飘零,灵魂归不了故里。 没成想一朝梦醒重生。 那一年父亲还没早亡,母亲温柔娴静,祖辈尚在,阖家美满。 决心再不重蹈覆辙的林俞,致使九十年代初的建京木雕大户林家,最近人仰马翻。 家里粉雕玉琢娇养的小儿子,总是黏人不说,金豆子说掉就掉。 算命先生断言—— 邪灵入体,需找合适人家镇压。 然后奶团子就被塞进了隔壁老闻家,闻家是驻地军户,阳气最盛。 然后所有人就看着奶团子冲出去,抱住了人连家刚放学的独生子。 “哥哥。”他埋在少年的脖颈处软声喊道。 这是他在后来千疮百孔的人生中,模糊了记忆。 那个多年不见,到了最后却从部队千里赶来为他敛尸入棺的人。 …… 坚韧可爱受x学霸偶像攻 青梅竹马养成系团宠文 1v1,he...
++++孟良辰手指被纸片割伤,没到医院就愈合了——“孟孟拍戏手指受伤,忍住眼泪不哭,孟孟太坚强!”少女粉说。孟良辰中暑倒地——“孟孟,赞(站)起来!孟孟,赞(站)起来!”姨母粉哭道。孟良辰感冒38度——“孟孟发烧83度坚持排练,我们家偶像才是全民偶像!”文盲粉尖叫。孟良辰:我谢谢你们啊,既然大家这么喜欢我,那我可要......
高二,是所有故事的起点。苏时清遇到了沈寒洲。但互相喜欢的两个人,在高中时期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直到,高中毕业那天晚上,他们互相表白,顺理成章在一起了!还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大一这年他们之间只有甜蜜。他们即将上大二的那个暑假,苏时清担心的事还是来了!沈寒洲要去部队了。两人从那之后分别了好多年。幸好,最后,沈寒洲回来了......
超忆症,患上它的人能清楚记得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大到世界转折,小到脑海中产生过的每一道想法。他们过目不忘、求知若渴,使得他们极易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天才。 传说季雨时就是这样的天才。 另外,传说他是个Gay,长得还很漂亮。 他要去支援天穹七队的消息一经传出,就炸开了锅。 谁都知道七队队长宋晴岚一身匪气,深度恐同。 不仅凭着超强的能力两年内就成为了战场黑马,还最讨厌上面往他队里塞花瓶。 果然,宋晴岚当众发言:“有用?兄弟们是要去卖命,不需要会量子波动速读的小天才!” 后来。 一行人在任务中被逼到绝境。 那个漂亮的小天才眉目沉静,枪枪爆头,战斗力爆棚。 宋晴岚当着众人求他:“季顾问,留下来。” 末了,又补一句:“我给你卖命。” * 季雨时有个秘密。 他经常夜不能寐,记忆超载噩梦缠身。 能让他安然入睡的。 世上唯有宋晴岚。 [——我为你踏平世间苦海,永不回头。因为,你才是那渡我的岸。] ○真香文 ○痞气骚话长腿攻&超级记仇超忆症受,强强 ○或烧脑,但主要是为谈恋爱服务,全篇都是瞎扯淡 ○薛定谔的高科技(不要较真 ○超忆症其实很痛苦,创作需要,勿杠 ○作者玻璃心,看不下去点叉就行别留言了谢谢 【攻受人设在作者微博有大图,来自温捌太太@薛定谔的色感,特别特别感谢温老师!】...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