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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焦急万分的时候,突然接到了张萍打来的电话。
张萍在电话里焦急地说李倩并没有到她那里。
听到这个消息,李倩的丈夫心中顿时充满了担忧和恐惧。
两人决定一起寻找李倩,他们在黑夜中穿梭,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心中充满了不安。
然而,直到凌晨一点多,他们等来的却是李倩遇害的噩耗。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瞬间将他们的心击得粉碎。
由于案发现场经过仔细的勘查后发现能够获取的证据极为有限,那些为数不多的线索就像散落在茫茫黑暗中的微弱星光,难以照亮整个案件的真相。
现场杂乱的农田里,除了那具惨遭不幸的女尸以及不远处带有死者身份证件的黄色小背包,几乎再也找不到其他更有指向性的东西。
死者脖子上的掐痕和体内提取到的男性体液虽然是重要线索,可仅凭这些,还不足以构建出一个完整的案件脉络。
再加上法医给出的死者年龄范围宽泛以及身高范围较大等结果,都让案件的侦破陷入了僵局。
在这样的情况下,案件只能暂时封存起来,就像把一个未解之谜放进了一个带锁的盒子里,等待着新的线索出现再重新开启。
但是,警方并未放弃。
那些负责此案的警察们,心中始终牢记着这个案件,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从未熄灭。
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之余,依然会反复思考这个案件的各种细节,试图从那些已经掌握的有限线索中找到被遗漏的关键信息。
他们会不时地重新翻阅案发现场的勘查记录,仔细研究法医的检验报告,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疑点的地方。
并且,他们还持续关注着与死者相关的人员动态,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突然发现新的突破口,让这个尘封的案件重见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
六年的时光就像流水一般,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
到了2012年,一个原本平静祥和的村庄被接连发生的多起盗窃案打破了往日的宁静。
这个村庄里的小偷仿佛有着一套专门的作案模式,他们专门挑选那些没有防护措施的房间下手。
每到夜晚,当黑暗笼罩着整个村庄,村民们都沉浸在梦乡之中的时候,这些小偷便如同鬼魅一般开始活动。
可爱过敏原小说全文番外_乐知时宋煜的可爱过敏原,? 《可爱过敏原》 作者:稚楚 作品强推:因事故失去双亲的乐知时从三岁起,就寄住在宋煜家中,受到宋煜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健康快乐地长大。为了保护他,身为兄长的宋煜在外不愿意公开和乐知时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直到开学典礼的那天,突发过敏性哮喘的乐知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地不起,演讲的宋煜冲下台去,众人才知晓他们的关系。...
上辈子林俞为了个男人和家里决裂远走,被背叛,被人踩在脚底肆意侮辱,死后空荡飘零,灵魂归不了故里。 没成想一朝梦醒重生。 那一年父亲还没早亡,母亲温柔娴静,祖辈尚在,阖家美满。 决心再不重蹈覆辙的林俞,致使九十年代初的建京木雕大户林家,最近人仰马翻。 家里粉雕玉琢娇养的小儿子,总是黏人不说,金豆子说掉就掉。 算命先生断言—— 邪灵入体,需找合适人家镇压。 然后奶团子就被塞进了隔壁老闻家,闻家是驻地军户,阳气最盛。 然后所有人就看着奶团子冲出去,抱住了人连家刚放学的独生子。 “哥哥。”他埋在少年的脖颈处软声喊道。 这是他在后来千疮百孔的人生中,模糊了记忆。 那个多年不见,到了最后却从部队千里赶来为他敛尸入棺的人。 …… 坚韧可爱受x学霸偶像攻 青梅竹马养成系团宠文 1v1,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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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是所有故事的起点。苏时清遇到了沈寒洲。但互相喜欢的两个人,在高中时期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直到,高中毕业那天晚上,他们互相表白,顺理成章在一起了!还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大一这年他们之间只有甜蜜。他们即将上大二的那个暑假,苏时清担心的事还是来了!沈寒洲要去部队了。两人从那之后分别了好多年。幸好,最后,沈寒洲回来了......
超忆症,患上它的人能清楚记得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大到世界转折,小到脑海中产生过的每一道想法。他们过目不忘、求知若渴,使得他们极易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天才。 传说季雨时就是这样的天才。 另外,传说他是个Gay,长得还很漂亮。 他要去支援天穹七队的消息一经传出,就炸开了锅。 谁都知道七队队长宋晴岚一身匪气,深度恐同。 不仅凭着超强的能力两年内就成为了战场黑马,还最讨厌上面往他队里塞花瓶。 果然,宋晴岚当众发言:“有用?兄弟们是要去卖命,不需要会量子波动速读的小天才!” 后来。 一行人在任务中被逼到绝境。 那个漂亮的小天才眉目沉静,枪枪爆头,战斗力爆棚。 宋晴岚当着众人求他:“季顾问,留下来。” 末了,又补一句:“我给你卖命。” * 季雨时有个秘密。 他经常夜不能寐,记忆超载噩梦缠身。 能让他安然入睡的。 世上唯有宋晴岚。 [——我为你踏平世间苦海,永不回头。因为,你才是那渡我的岸。] ○真香文 ○痞气骚话长腿攻&超级记仇超忆症受,强强 ○或烧脑,但主要是为谈恋爱服务,全篇都是瞎扯淡 ○薛定谔的高科技(不要较真 ○超忆症其实很痛苦,创作需要,勿杠 ○作者玻璃心,看不下去点叉就行别留言了谢谢 【攻受人设在作者微博有大图,来自温捌太太@薛定谔的色感,特别特别感谢温老师!】...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